發布時間:2021-06-23 17:39:38
為進一步規范合同管理,巴士公司結合《集團各部門、子公司合同管理情況的內部審計報告》,發起合同管理內部自查活動,重點梳理2017年5月至2021年5月期間合同管理及履行情況。
該自查活動針對履約保證金管理存在未收、遲收,合同內容實質性變更后未簽訂補充合同或協議等現象,要求全面清查已簽訂合同,及時改正類似未規范收取履約保證金,未及時簽訂補充合同或協議的情況,強化合同承辦的主體責任。針對未按合同約定付款,部分合同存在未填寫簽訂日期、簽訂不及時、事后補簽、條款設置不合理等現象,要求全面梳理合同管理臺賬,并建立合同管理月上報制度,每月30日對當月簽訂的合同統一進行登記匯總、上報、歸檔。
同時,要求各合同承辦部門設立專人負責合同承辦的全過程跟蹤及登記,進一步落實“項目誰推進,合同誰負責”。各部門負責人對合同管理的簽訂進度、履約情況、質保金或保證金款項情況等聽取全程管理跟蹤報告。各合同綜合管理部門對各合同承辦部門上交的合同及臺賬加強統一歸檔管理和匯總登記,確保合同管理全閉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