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布時間:2019-06-12 10:55:59
為認真貫徹落實《中共中央、國務院關于推進安全生產領域改革發展的意見》和《中共浙江省委、浙江省人民政府關于深入推進安全生產領域改革發展的實施意見》,深入推進我市安全生產領域改革發展,進一步加強和改進安全生產工作,現提出如下實施意見。
一、 總體要求
(一)指導思想。以黨的十九大精神為指導,認真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關于安全生產工作的一系列重要講話和指示批示精神,牢固樹立安全發展理念,弘揚生命至上、安全第一的思想,堅持安全發展、改革創新、依法監管、源頭防范、系統治理,緊緊抓住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這條主線不放松,以更嚴密的責任體系、更嚴格的監管執法、更有效的風險管控和隱患治理措施、更系統的社會共治體系和更有力的基礎保障,全面深化安全生產領域改革發展,全面提升安全生產保障能力,全面降低事故起數、死亡人數和生產經營單位活動死亡率,實現全市安全生產形勢根本性好轉,為建設獨具魅力的“山海水城、和合圣地、制造之都” 奠定更加堅實的安全基礎。
(二)主要目標。到 2020 年,安全監管體制機制基本健全,法規制度基本完善,較大社會影響事故得到有效防范,重特大事故得到堅決遏制,各類生產安全事故起數、死亡人數比2015年均下降 50%以上,億元地區生產總值生產安全事故死亡率比 2015年下降 65%以上,安全生產水平達到省內先進水平。到 2030 年實現安全生產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確保安全發展的產業結構與布局科學合理、產業層次明顯提升,全民安全文明素質全面提升,安全生產和職業健康工作達到中等發達國家水平。
二、健全落實安全生產責任制
(三)嚴格落實黨委和政府領導責任。堅持黨政同責、一崗雙責、齊抓共管、失職追責,完善安全生產責任體系。黨政主要負責人是本地區安全生產第一責任人,黨委主要負責人負責將安全生產工作納入黨委常委會及其成員職責清單,督促落實安全生產“一崗雙責”制度;政府主要負責人擔任本級安委會主任,組織制定本級政府工作部門和下一級政府年度安全生產重點工作責任清單并定期檢查考核。黨委要明確相關負責人,統籌協調安全生產與平安建設工作;政府要確定分管安全生產工作的負責人,負責安全生產綜合監管,并具體負責工礦等行業領域安全生產工作。黨政領導班子其他成員對分管范圍內的安全生產工作負領導責任,按照職責分工切實履行安全生產職責。市委、市政府建立安全生產巡查工作制度,每兩年對各縣(市、區)黨委、政府開展一次安全生產巡查,每三年對市級有關部門開展一次安全生產巡查。
各級黨委要認真貫徹執行黨的安全生產方針,在統攬本地區經濟社會發展全局中同步推進安全生產工作,定期研究決定安全生產重大問題。加強安全生產監管機構領導班子、干部隊伍建設。嚴格安全生產履職績效考核和失職責任追究。強化安全生產宣傳教育和輿論引導。發揮人大對安全生產工作的監督促進作用、政協對安全生產工作的民主監督作用。推動組織、宣傳、政法、機構編制等單位支持保障安全生產工作。動員社會各界積極參與、支持、監督安全生產工作。
各級政府要把安全生產納入經濟社會發展總體規劃,制定實施安全生產專項規劃,健全安全投入保障制度。及時研究部署安全生產工作,嚴格落實屬地監管責任。充分發揮安委會作用,實施安全生產責任目標管理。加強安全生產監管執法能力建設,推進安全科技創新,提升信息化管理水平。嚴格安全準入標準,指導管控安全風險,督促整治重大隱患,強化源頭治理。加強應急管理,完善安全生產應急救援體系。依法依規開展事故調查處理,督促落實問題整改。
(四)嚴格落實部門監管責任。按照管行業必須管安全、管業務必須管安全、管生產經營必須管安全和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進一步厘清和明確各有關部門安全生產和職業健康工作職責,完善安全生產責任清單制度,消除監管盲區。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負責安全生產法規標準和政策規劃制定修訂、執法監督、事故調查處理、應急救援管理、統計分析、宣傳教育培訓等綜合性工作,承擔職責范圍內行業領域安全生產和職業健康監管執法職責。負有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的有關部門依法依規履行相關行業領域安全生產和職業健康監管職責,強化監管執法,嚴厲查處違法違規行為。其他行業主管部門負有安全生產管理責任,要將安全生產工作作為行業管理的重要內容,從行業規劃、產業政策、法規標準、行政許可等方面加強行業安全生產工作,指導督促企事業單位加強安全管理。黨委和政府其他有關部門要在職責范圍內為安全生產工作提供支持保障,共同推進安全發展。按照國家安全監管體制改革要求,進一步理順重點行業領域監管職責。
(五)嚴格落實企業主體責任。企業對本單位安全生產和職業健康工作負全面責任,要嚴格履行安全生產法定責任,建立健全企業自我約束、持續改進的內生機制。實行企業全員安全生產責任制度,企業法定代表人和實際控制人同為安全生產第一責任人,分管安全生產工作的負責人負責企業安全生產綜合監管,其他負責人負責各自分管范圍內的安全生產工作,主要技術負責人負有安全生產技術決策和指揮權。建立企業首席安全官制度,由分管安全生產工作的負責人擔任首席安全官,上市公司、國有企業要率先實施,從業人員 50人以上的高危行業企業、從業人員300 人以上的一般行業企業要全面推行,中小微企業要積極探索聯合設立首席安全官,提高企業安全生產科學決策和依法決策水平。建立企業全過程安全生產和職業健康管理制度,做到安全責任、管理、投入、培訓和應急救援“五到位”。實行安全生產責任承諾制,企業在領取工商營業執照時應主動向社會作出安全生產承諾。
(六)嚴格安全生產考核。建立與臺州經濟社會發展水平相適應和體現安全發展水平的考核評價體系。完善考核制度,統籌整合、科學設定安全生產考核指標,加大安全生產在經濟社會發展、平安建設和社會治安綜合治理、精神文明建設等目標責任制考核中的權重。各級政府要將安全生產工作納入對本級政府負有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的部門及其負責人和下級政府及其負責人的考核內容,將考核結果作為對其考核評價的重要依據并向社會公開。各地各部門要建立安全生產績效與履職評定、職務晉升、獎勵懲處掛鉤制度,嚴格落實安全生產“一票否決”制度。
(七)嚴格安全生產問責。實行黨政領導干部任期安全生產責任制,日常工作依責盡職、發生事故依責追究。依法依規制定各有關部門安全生產權力和責任清單,盡職照單免責、失職照單問責。對發生較大生產安全事故的縣(市、區),由市安委會對該縣(市、區)政府分管負責人進行約談;對一年內發生 2起較大生產安全事故的縣(市、區),由市安委會對該縣(市、區)黨政主要負責人進行約談;發生重大及以上事故或三個月內連續發生較大惡性事故的縣(市、區),由市安委會會同市監委、市委組織部和市政府有關部門對該縣(市、區)黨政主要負責人進行約談。嚴格事故直報制度,對瞞報、謊報、漏報、遲報事故的單位和個人依法依規追責。建立企業生產經營全過程安全責任追溯制度,對被追究刑事責任的生產經營者依法實施相應的職業禁入,對事故發生負有重大責任的社會服務機構和人員依法嚴肅追究法律責任,依法實施相應的行業禁入。嚴肅查處安全生產領域項目審批、行政許可、監管執法中的失職瀆職和權錢交易等腐敗行為。
三、完善安全生產監管體制機制
(八)健全安委會組織結構。加強各級安委會組織領導,充分發揮其統籌協調作用,切實解決安全生產工作中的突出矛盾和問題。安委會下設辦公室,日常工作由同級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承擔,負責指導協調、監督檢查、巡查考核本級政府有關部門和下級政府安全生產工作,履行綜合監管職責。完善安委會組織結構設置及工作機制,在各級安委會框架內設立由政府分管相關領域工作負責人牽頭的專業安委會,定期研究部署本行業領域安全生產工作,協調指導職責部門安全生產工作。
(九)理順功能區安全監管體制。完善各類開發區、工業園區、港區、風景區等功能區的安全生產監管體制,落實安全生產監管部門及監管責任。臺州灣循環經濟產業集聚區管委會、臺州經濟開發區管委會和浙江頭門港經濟開發區管委會要按有關規定配足配強安全監管人員,明確安全監管職責,切實加強安全生產工作。規范村級工業集中區建設,強化安全監管,改善安全生產條件。
(十)明確對國有企業的安全監管職責。各地要將在臺中央、省屬企業納入屬地監管,明確監管部門,落實監管責任。負有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的有關部門以及其他行業主管部門按照工作職責,負責在臺中央、省屬企業的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在臺中央、省屬企業應向所在地人民政府及有關部門備案,主動接受地方人民政府及有關部門的監管和指導,及時向所在地有關部門按季度定期報告安全生產管理、隱患排查治理等情況。交通運輸、建設施工等流動性和跨行政區劃異地從事生產經營建設活動的在臺中央、省屬企業,應當接受當地生產經營建設活動主管部門的安全生產監督檢查。國資部門按照國有資產出資人的職責,指導督促所屬企業做好安全生產工作;行業主管部門按照工作職責,依法加強對市、縣屬企業安全生產工作的監督管理。
(十一)完善職業病危害防治機制。堅持管安全生產必須管職業健康的原則,將職業病防治納入健康臺州和安全生產工作考核體系,建立安全生產和職業健康一體化監管監察執法體制。強化職業病防治主體責任,建立用人單位自主開展職業病危害防治工作機制。加強職業病危害源頭治理和前期預防,嚴格落實建設項目職業病防護設施“三同時”制度,深入開展以防治職業性塵肺病、化學中毒等為重點的專項整治。推進職業健康示范企業建設。健全職業健康監管支撐保障體系,開展中小微企業職業病危害治理幫扶行動,加強職業健康技術服務機構、職業病診斷鑒定機構和職業健康體檢機構建設,強化職業病危害基礎研究、預防控制、診斷鑒定、綜合治療能力。擴大職業病患者救治范圍,將職業病失能人員納入社會保障范圍,對符合條件的職業病患者落實醫療與生活救助措施。進一步落實職業衛生監管責任,建立健全職業病防治工作協調機制。
(十二)健全安全生產應急救援體制。建立健全市、縣兩級安全生產應急救援管理工作機制。建立應急救援資源綜合信息平臺,完善協調聯動機制。依托公安消防、大型企業、工業園區等的應急救援力量,加強礦山和危險化學品等重點行業領域專業應急救援基地和隊伍建設。利用政府購買應急救援服務等措施,鼓勵、支持社會應急救援能力建設。定期組織開展應急演練、技術比武和人員避險自救活動,著力提升基層一線應急處置能力。
四、堅決遏制重特大事故
(十三)強化安全風險管控。充分發揮安全標準的市場準入作用,將安全生產納入“多規合一”,根據區域安全風險的承載能力,綜合資源供給、環境容量、產業基礎等因素,明確不同區域高危行業發展鼓勵、限制與退出意見,嚴格控制新增高危行業功能區的設立。全面實施涉及人口密集區和列入限制、退出規劃區域的高風險企業搬遷工作,引導高風險產業向安全風險承載能力強的區域轉移、集聚。建立招商引資、項目建設安全風險評估制度,嚴格項目安全審查。依法嚴格管理與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直接相關的行政許可事項,對取消、下放、移交的行政許可事項,要加強事中事后安全監管。按照“徹底告別三合一、小微企業進園區、民房群租旅館化、職工住進宿舍里”的要求,在傳統產業優化升級過程中,切實落實安全生產管控措施。堅持強化監管與便民服務相結合原則,進一步健全企業“零上門”辦理制度??茖W設置以危險化學品為代表的高風險產能的生產區域、儲存場所、經營市場和運輸干道。加強新材料、新工藝、新業態安全風險評估和管控,大力開展精細化工產品反應安全風險評估,加大對重大危險源信息管理,強化風險預警控制,有效防范各類事故發生。認真執行省級危及生產安全的工藝、設備、技術淘汰目錄制度,加快淘汰小化工、小電鍍、小印染、小礦井、小冶金、液氨冷凍船、帆張網等落后產能,取締涉漁“三無”船只。
(十四)強化企業預防措施。企業要針對高危工藝、設備、物品、場所和崗位,定期開展風險評估和危害辨識,建立健全風險分級管控制度,制定落實安全操作規程。樹立隱患就是事故的觀念,建立重大風險隱患排查日志制度、重大隱患治理情況向負有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的部門和企業職代會“雙報告”制度,實行自查自改自報閉環管理。建立重大事故舉一反三制度,認真吸取教訓,杜絕同類事故再次發生。嚴格執行安全生產和職業健康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投入使用“三同時”制度。大力推進企業安全生產標準化建設,實現安全管理、操作行為、設備設施和作業環境的標準化。強化涉氨涉塵涉爆涉燃涉毒等企業的安全管理,通過實施空間物理隔離等技術措施,有效降低安全風險。制定相關優惠政策,落實企業安全生產費用提取管理使用制度,建立企業增加安全投入的激勵約束機制,調動企業加大安全投入的積極性。
(十五)強化安全生產整治。完善綜合整治由安委會部署、專項整治由專業安委會部署的工作機制。圍繞安全生產事故總量集中、易發高發的消防、道路交通、漁業船舶、建筑施工、特種設備、工礦商貿等重點行業領域,各地各有關部門要定期分析各行業領域安全生產的規律特點,梳理易導致系統性風險的隱患,提出有效遏制安全生產事故特別是較大及以上事故的實用管用措施。重點抓好城鄉危舊房治理、城中村和城鄉接合部綜合整治、違法建筑拆除、人員密集場所火災隱患治理、地質災害隱患綜合治理、危險化學品綜合治理、礦山采空區及尾礦庫工程治理、電氣火災綜合治理、“廠中廠”專項整治、“船證不符”漁船整治等工作。臨海、椒江要認真抓好國家級和省級危險化學品安全生產重點縣攻堅工作。認真落實《道路交通安全嚴管七條規定》《居住出租房屋及合用場所消防安全管理七條規定》《社會福利機構安全管理八條規定》《漁業船舶安全生產八條規定》等底線措施,嚴格重大隱患掛牌督辦制度,全面徹底消除易誘發群死群傷事故的重大隱患。負有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的部門要建立與企業隱患排查治理系統聯網的信息平臺,完善線上線下配套監管制度。
(十六)強化公共安全基礎設施建設。大力推進公路安全生命防護工程建設,三年內鄉道以上危險路段安全生命防護工程實施率達到 100%,城市橋梁隧道等結構設施安全檢測和病害整治率達到100%。加強軌道交通、高速公路、航運樞紐、港口等防災監測、安全監測及防護系統建設。提升長途客運車輛、旅游客車、危險物品運輸車輛和船舶安全性能,根據國家有關規定安裝智能視頻監控報警、防碰撞和整車整船安全運行監管技術裝備,對已運行的要加快安全技術裝備改造升級。加強重點行業領域安全關鍵技術和裝備研發,支持安全生產領域市級重點企業研究院建設,鼓勵大型企業建設具有先進水平的安全風險工程實驗室,加快成果轉化和推廣應用。
(十七)強化安全生產科技支撐。按照《中共臺州市委關于科技新長征的決定》要求,全面實施安全生產領域科技新長征,建立健全安全科技支撐體系。建立安全生產綜合信息平臺,整合跨部門、跨層級安全生產信息,構建安全生產與職業健康信息化“一張網”,實現隱患排查治理、安全生產標準化、安全教育培訓、行政許可、監管執法、職業健康、事故責任追究等信息共建共享,消除信息孤島。建立重大危險源、重點監管的危險化學品、油氣管道、城鎮燃氣、危險貨物運輸等高危行業領域安全風險實時監控大數據平臺,加快形成覆蓋市、縣、鄉三級的安全風險運行監測體系。大力推動物聯網、云計算、大數據等網絡信息技術在安全生產領域的應用,加快智慧用電、智慧交通、智慧安居、智慧電梯等智慧安全建設。推進“智慧安監”安全生產綜合管理信息平臺建設,為基層隱患排查、現場即時監管、應急救援管理和事故隱患通報曝光等提供科技支撐。深入實施“機械化換人、自動化減人”,加快智慧園區建設,鼓勵有條件企業建設智能工廠。
(十八)強化城市運行安全保障。建立城市安全風險點、危險源定期排查制度,及時落實管控措施,加快構建系統性、現代化的城市安全保障體系。提高城市基礎設施安全配置標準,重點加強對城市高層建筑、大型綜合體、隧道橋梁、管線管廊、軌道交通、燃氣管線、電力設施及電梯、游樂設施、非公路用旅游觀光車等的檢測維護。完善大型群眾性活動安全管理制度,加強人員密集場所安全監管。加強公安、民政、國土資源、住房城鄉建設、交通運輸、水利、農業、安全監管、氣象、地震等相關部門的協調聯動,嚴防自然災害發生。
五、健全安全生產執法監察機制
(十九)加強地方立法。加強安全生產地方性法規規章和標準建設,完善政策措施。研究制定《臺州市生產經營單位安全生產主體責任條例》。加快推進非煤礦山、危險化學品、煙花爆竹、金屬冶煉、機械、港口、道路交通、特種設備、船舶修造、消防等行業領域安全生產地方性標準的制定修訂與整合。建立健全事故隱患分級和排查治理標準,推動企業安全生產標準的執行與監管部門執法檢查、企業事故隱患排查有效銜接。鼓勵、支持相關行業和企業制定高于國家標準、行業標準的團體標準和企業標準,提升本質安全水平,樹立行業和企業安全生產形象。
(二十)規范執法行為。建立監管執法人員依法履職制度,對監管執法責任邊界、履職內容、追責條件等予以明確規定。實行行政執法、行政強制、行政處罰等監管執法清單管理,依法嚴格查處各類違法違規行為,對重大隱患整改不到位的企業依法采取停產停業、停止施工、停止供電和查封扣押等強制措施,按規定給予上限經濟處罰,對構成犯罪的要移交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建立健全行政執法和刑事司法銜接制度,完善安全生產違法線索通報、案件移送與協查機制,防止發生有案不移、有案難移、以罰代刑等現象。對違法行為當事人拒不執行安全生產行政執法決定的,負有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的部門應依法申請司法機關強制執行。完善執法信息公開制度,加大典型違法行為曝光力度。推行“雙隨機”和全過程留痕執法機制,嚴格、規范、公正執法。健全監管執法人員上崗培訓、持證上崗和定期輪訓制度,提升監管執法水平。
(二十一)落實執法保障。各級政府要加強安全生產保障能力建設,適應本地重大風險防控的需要。要按照行政執法機構標準,充實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執法力量,加強裝備建設,配備現場執法和應急救援用車,全額保障監管執法經費。加強鄉鎮(街道)安全生產監管機構和執法隊伍建設,配足配強安全監管人員。切實加強基層治理,鄉鎮(街道)要在綜治、綜合執法等工作上落實與轄區安全監管任務相適應的監管力量,進一步完善全科網格功能,明確網格員安全管理職責,加強網格員業務培訓,提升基層安全監管水平。建立完善人大、政協對安全生產監管執法的監督機制,切實保障執法人員依法、公正行使監管執法權。落實國家統一安全生產執法標志標識和制式服裝的規定,提高執法嚴肅性和權威性。
(二十二)完善事故調查處理機制。制定臺州市生產安全事故調查處理工作規定,完善事故調查組組長負責制,明確監委、公安、安監、工會和相關行業主管部門在事故調查中的工作職責,規范事故調查工作程序,確保事故調查依法、規范、有序、實效。健全典型事故提級調查、較大社會影響事故掛牌督辦機制。建立事故調查分析技術支撐體系,所有事故調查報告要設立技術和管理問題專篇,詳細分析原因并全文發布,做好解讀,回應公眾關切。對事故調查發現有漏洞、缺陷的有關法規、標準和制度,及時開展制定修訂工作或提出制定修訂建議。建立事故暴露問題整改督辦制度,事故結案后一年內,負責事故調查的政府和相關部門要組織開展評估,及時向社會公開,對履職不力、整改措施不落實的,依法依規嚴肅追究有關單位和人員責任。堅持凡是安全生產事故必查原因、凡是責任事故必追責任,嚴格按照事故調查報告提出的處理意見,抓好責任追究的落實。有關行政執法部門要依法對負有責任的事故發生單位及有關責任人實施行政處罰,監委要根據職責對事故發生負有責任的公務人員進行追責問責,公安司法機關對涉及刑事犯罪的要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六、推進安全生產社會共治
(二十三)大力推進安全生產社會化服務。將安全生產專業技術服務納入現代服務業發展規劃,培育多元服務主體,著力形成體系健全、服務規范、運轉高效的安全生產社會化服務市場。完善政府購買安全生產服務制度。鼓勵、支持中小微企業訂單式購買運用安全生產技術和管理服務。推行注冊安全工程師制度,支持發展安全生產專業化行業組織。加強安全生產服務機構管理,規范從業行為,強化行業自律。支持有條件的服務機構整合資源,對同一企業、同類事項實行安全生產和職業健康一體化服務。建立安全生產和職業健康服務機構公示制度和由第三方實施的信用評定制度,嚴肅查處租借資質、違法掛靠、弄虛作假、壟斷收費等各類違法違規行為。
(二十四)實施安全生產責任保險制度。取消安全生產風險抵押金制度,建立健全安全生產責任保險制度,依照國家有關規定,在礦山、危險化學品、煙花爆竹、交通運輸、建筑施工、民用爆炸物品、金屬冶煉、漁業生產等高危行業領域強制實施,鼓勵、支持其他行業領域生產經營單位投保。強化保險機構保險+服務 功能,建立保險機構參與風險評估管控、隱患排查治理、事故應急救援等安全生產工作機制。優化整合安全生產相關商業險種,推動強制險與商業險有機結合。要制定實施安全生產責任保險扶持政策,優化保險環境、完善保險制度、監督保險實施,推動安全生產責任保險工作。
(二十五)健全安全生產誠信機制。完善安全生產失信懲戒和守信激勵機制,將企業安全生產信用狀況作為企業信譽評級、項目核準、用地審批、融資和榮譽推薦等的重要依據,對被列入嚴重違法失信企業名單等失信主體依法予以限制或禁入。探索建立安全生產違法行為記分管理制度,納入誠信機制建設范圍,推動生產經營單位嚴格履行安全生產主體責任、依法依規開展生產經營活動。
(二十六)動員全社會參與安全生產治理。將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納入各級黨政領導干部培訓內容。把安全知識普及納入國民教育,建立完善中小學安全教育課程體系。加大對企業、城鄉社區等基層群眾的安全文化教育和科普宣傳力度,提高全民安全文化素養,著力形成重安全、知安全、講安全的文明社會新風尚。充分發揮公共安全館、圖書館、博物館等在傳播安全文化方面的作用,使其成為弘揚安全文化的重要陣地。加快建設并形成一批以安全文化企業、安全文化社區、安全文化村為主體的安全文化宣傳教育基地。強化安全生產警示教育,2020年年底前,市、縣兩級建立安全生產警示教育基地。加強安全志愿者隊伍建設,動員黨員干部、大中學校學生以及社會各界參與各種形式的安全志愿活動。發揮工會、共青團、婦聯等群團組織作用,依法維護職工群眾的安全權益。實施安全生產科技創新領軍人才培養計劃,建立健全安全生產人才培養激勵機制。完善事故隱患有獎舉報制度,健全各地政務咨詢投訴舉報平臺統一接報、分類處置的安全生產舉報投訴機制。
各級黨委、政府和市級有關部門要根據本實施意見,結合實際制定實施辦法,提出具體措施,明確任務和要求,切實抓好貫徹落實。
本實施意見自發布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