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布時間:2020-04-23 14:38:34
近期,公交集團相繼印發《2020年度集團公司黨風廉政建設考核辦法》、《黨風廉政建設主體責任和監督責任清單》,以賦能與擔責的同向并軌推進,推進主體責任履責體系進一步健全優化。
(一)做好責任“加”壓,深化細化“四責協同”機制。為使各級責任主體橫向協同協作與縱向壓力傳導相結合,側重突出明確集團公司領導班子成員“一崗雙責”責任,具體由各領導負責對分管線的部門、子公司落實黨風廉政建設主體責任情況進行常態化檢查考核,對工作不力的單位主要負責人進行約談并提出整改要求。通過督促分管領導承擔起日常檢查考核的具體化責任,進一步深化細化“四責協同”機制,精準傳導壓力,推動壓緊壓實責任鏈條。
(二)深耕指標“賦”能,統籌力量推進責任落實的精細化。在清單內容的頂層設計上,注重與推進基層治理能力現代化相結合著力增強對權力運行的監督和制約,經多方深入討論論證,對“五張清單”具體內容進行有效整合,推動各責任主體聚力到梳理完善公司制度上,重點修訂完善目標管理與績效考核、工作督查與責任傳導、招標采購與合同審查等制度,嚴格制度執行和監督,以制度管人管事,有效提升治理效能。同時統籌ERP系統、公交“云腦”等信息化集成管理平臺,推進臺州公交精細化管理,強化風險防控,推動全面從嚴治黨走深走細走實。
(三)突出形式“變”化,精準考責問責促進提質增效。計劃主要由集團公司黨風廉政建設領導小組辦公室通過組織專項督查、現場查看、問題調查等不定期組織實施抽查考核,重點檢查責任清單執行、廉政風險防控及制度建設等工作落實情況,檢查結果作為綜合考核的重要依據,形成“發現問題、督促解決、整改追責、反饋銷號”的閉環過程,為履責做好有力的監督保障工作。
紀委監察室 王丹文